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转]艾未未犯“故意损毁文物罪”罪行认定!

大家都知道艾未未当着德国人的面砸毁多个人类新石器时代的珍贵陶器,还给这行为起了个名字叫《尘土归尘土》,美其名曰为“艺术”(实为垃圾)在德国进行展出! 有很多网友就说了,艾未未在毁坏文物方面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并强烈声讨艾未未这一具没有人类灵魂的“艺术僵尸”!

那么让我们来看下,艾未未这个露阴癖犯下的罪行吧!

一、首先大家看下大陆关于“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认定,普及下法律常识。

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审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珍贵文物包括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芝术价值的纪念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史献资料、手稿、古旧图书资料以及代表性实物等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此外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使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的文物部分破损或者完全毁灭,损毁文物的情况比较复杂,造成的后果各有不同,破坏的程度有轻有重,社会影响也有差异。处理时要作具体分析,认真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应鉴别遭到损毁的是否是其主要的、关键的部分,对其外观的破坏程度等,从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危害后果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本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故意损毁行为,均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至于行为人实施损毁行为的动机可能不尽相同,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损毁、屡教不改的;损毁国宝级文物的;损毁大量珍贵文物或致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毁损严重的;损毁文物动机极其恶劣的等等。


二、艾未未“故意损毁文物罪”罪行的认定

下面大家都来看看艾未未“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

首先,从行为的侵害对象来看。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所谓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是指: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书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由上可知,人类新石器时代的陶器,属于珍贵的艺术品,又是反映反映人类新石器时代的代表性实物。

艾未未砸毁新石器时代陶器的行为符合了“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本罪是举动犯。

艾未未砸毁新石器时代陶器的行为符合了“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艾未未50多岁的男人,符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主体要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至于行为人实施损毁行为的动机可能不尽相同,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构成。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损毁、屡教不改的;损毁国宝级文物的;损毁大量珍贵文物或致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毁损严重的;损毁文物动机极其恶劣的等等。

艾未未砸毁新石器时代陶器动机是为了搞其所谓的“艺术”(实为垃圾),明知新石器时代陶器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符合主观故意要件。

新石器时代陶器历经多年沧桑,存世极少,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国宝级文物,艾未未对新石器时代陶器进行砸毁,装了满满十几大瓶进行展出,据估计艾未未毁坏的新石器时代文物足以有百件以上,符合情节严重要件。

艾未未符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主观要件。

综上,艾未未砸毁新石器时代陶器行为符合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全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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